刘德增 | 也谈汉代“黄肠题凑”葬制

发布时间:2023-04-21 10:14


 

也谈汉代“黄肠题凑”葬制

刘德增

 

“黄肠题凑”是汉代帝、后和同制京师的诸侯国王、后用的一套葬具,包括“黄肠题凑”、“枞木外藏椁”、“楩房”和“梓宫”四部分。古今不少学者对“黄肠题凑”葬制作过诠释。近年来,考古发掘了数座汉代“黄肠题凑”墓,提供了实物例证,使研究工作大获进展。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尚需再加探讨考辨。

 

一、“黄肠题凑”

 

苏林释“黄肠题凑”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汉书·霍光传》注)经考古发现印证,这个解释基本上是正确的。

“黄肠题凑”必须用黄心柏木枋构成,否则便不成其制。黄心柏木是我国特有树种,其心材呈黄褐色,边材为淡褐色或淡黄色,喜生长于温暖湿润的各种土壤地带,迄今在我国江南诸省仍有较大面积的分布。我国古代气候比现在温湿,黄心柏木分布范围更广,如北方的常山、钜鹿、涿郡(今河北省、北京市一带)等地在东汉时尚生有这种树木(《后汉书·光武十王·中山简王焉传》)。这就为用黄心柏木做“题凑”提供了较广的材源。更重要的是黄心柏木材质优良,“纹理直,结构细,质稍脆,耐水湿,抗腐性强,有香气”,适宜于墓葬。北京大葆台一号墓出土的“黄肠题凑”木质犹新,闻之犹有香气。可见其木质之优、性能之良。

“黄肠题凑”不仅选材——黄心柏木优良,“题凑”这种结构也极为科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封土对棺椁的压力问题。如北京大葆台一号墓就是利用“题凑”结构的科学性使之担当内椁墙的作用。该墓用一万五千八百余根柏木枋叠垒成一堵长方形围墙,有人称之为“内椁墙”(单先进),来自上面顶板和封土层的压力便靠柏木枋之间的摩擦力来抵消;由于柏木枋表面比较粗糙,柏木枋之间的摩擦系数也就较大。这样,既不至于使柏木枋本身遭到损坏,又能承受住来自上面的顶板和封土层的重大压力。该墓“黄肠题凑”至今堆砌整齐,十分坚固,其因就在此。

从已发掘的几座“黄肠题凑”墓看,各墓柏木枋的长度、横断面面积、用材总量以及堆砌层次都不尽相同,现举数例如表一所示。从表一可以看出,柏木枋的长度约为80-170厘米,横断面面积约为1010-4040平方厘米。《礼记·檀弓》云:柏椁以端,长六尺。郑注曰:其方盖一尺。也就是说,帝陵所用的柏木枋长约140厘米,横断面面积约为23.123.1平方厘米。这也表明柏木枋的长度和横断面面积之大小不是区别墓主身份地位之尊卑的主要标志,用以体现尊卑关系的,当是用材总量和堆砌层次之多寡。

“黄肠题凑”作为一种葬具早在春秋战国时就已见诸记载。如《史记·滑稽列传》记楚人优孟说楚庄王“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以葬王之爱马,并说这是人君之礼。《吕氏春秋·丧葬》也有“题凑之室”的记载。在河北平山县战国中山王 墓出土的《兆域图》铜板上,也有题凑的铭文。但是,这只是题凑墓,或如《滑稽列传》所说,是以楩枫豫章为题凑,还不是汉代的黄肠题凑。据报道,最早的黄肠题凑墓是最近发掘的秦公一号墓,是否可靠尚待考。又据《皇览》载:

“汉明帝时,公卿大夫诸儒八十余人,论《五经》误失。符节令宋元上言:‘臣闻秦昭王与吕不韦好书,皆以书葬。王至尊,不韦久贵,冢皆以黄肠题凑,处地高燥不坏。’”(董说:《七国考》卷十《秦丧制》引)

这是关于“黄肠题凑”的最早记载,是否属实亦待考。

汉代“黄肠题凑”为帝、后和同制京师的诸侯国王、后用的葬具,间或也有公卿大臣受此殊礼,如西汉霍光、东汉梁商等人。汉代“黄肠题凑”大约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一)前期(相当于西汉前期)。这时的“黄肠题凑”制作比较粗糙,平铺叠垒,不用榫卯,四角采用纵横相压的方法交接。属于这一时期的墓葬有长沙象鼻嘴一号墓和陡壁山一号墓。

(二)中期(相当于西汉后期至东汉前期)。这时的“黄肠题凑”制作较考究,“题凑”木多已去皮,开始出现了榫卯,如江苏高邮天山一号墓在“题凑”木的两端横断面中心部位嵌以小方木块,又在四面凿出阴阳榫,使与上下左右的“题凑”木相互嵌合。

(三)后期(相当于东汉中、后期)。这时的“黄肠题凑”改木制为石制,有人谓之“黄肠石”,如定县北庄汉墓、徐州土山汉墓、孟津汉墓(郭建邦)皆是。“黄肠题凑”失去了原来的内涵,趋于消失。

“黄肠题凑”消失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汉代生产力提高,垦田日广,但由于“伐木而树谷”(《盐铁论·通有》),再加之修建宫室、桥梁,制造车船以及营建陵墓等的砍伐,木材大量减少,特别是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已明显地感到了木材的匮乏(余化青)。营造一具“黄肠题凑”耗费木材极多,如北京大葆台一号墓中的“黄肠题凑”木多达一万五千八百八十根!最高统治者虽有政治特权和经济优势,但也已力不从心。《后汉书·光武十王·中山简王焉传》记刘焉死后汉和帝与窦太后为他修陵墓时说:

“发常山、钜鹿、涿郡柏黄肠杂木,三郡不能备,复调余州郡,工徒及送致者数千人,凡征发摇动六州十八郡。”

木材紧缺,营造“黄肠题凑”之难,于此可略见一斑。第二,从西汉中叶以后,砖室墓和石室墓兴起,逐渐取代土坑木椁墓而成为汉代墓葬形式的主流,这对最高统治者也不可能不发生影响。

 

二、“枞木外藏椁”

关于“黄肠题凑”葬制中的“外藏椁”,论者观点基本一致,认为墓坑内外用来存放车马、禽畜、金帛、食品、用具等的库房即是(俞伟超、鲁琪、单先进)。这是笔者所赞同的。但是,画像石墓、画像砖墓等类型的墓中也有“外藏椁”,“黄肠题凑”葬制中的“外藏椁”与众不同的特点在那里?笔者认为在于《汉书·霍光传》中的“枞木外藏椁”。《尔雅·释木》:“枞,松叶柏身。”《霍光传》师古注同。“枞木”实即松木,广东、湖南一带读“松”如“枞”,故曰“枞木”。考古发现也表明,“黄肠题凑”墓中的“外藏椁”是用松木制成的。用松木作椁本为先秦旧制,《礼记·丧大记》云:“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松木树干高大,材质轻软,纹理直,易加工,耐腐力强。这对制作“外藏椁”来说,是很适宜的。

“外藏椁”的多寡是墓主身份地位尊卑的一个重要标志。《汉书·霍光传》载:汉宣帝赐给霍光“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藏椁十五具”,又云“皆如乘舆制度”,从这句话来看,似“外藏椁”的最高规格是十五具。

 

三、“楩房”

关于“便房”的结构、作用以及在墓中的位置到汉末魏初时就已不甚清楚了。如汉末人服虔说“便房,藏中便坐也。”(《汉书·霍光传》注)曹魏时人如淳则认为是“楩椁”(《汉书·霍光传》注)。近年来,一些学者用考古材料印证文献记载,对“便房”作了进一步探讨,意见不一,或认为是墓中的前室(鲁琪);或认为是外椁箱(俞伟超);或认为是内椁和棺房的总称,也即“藏房”,其作用一是安置“梓宫”,二是后人礼拜死者的地方(单先进)。笔者基本上赞同第三种观点,并作补证如下:

据《汉书·陈汤传》载:

“昌陵因卑为高,积土成山,度便房犹在平地上,客土之中不保幽冥之灵。”

可见,“便房”是用以保“幽冥之灵”的。墓中的前室放置案、盘、食物、博具、床榻等物,是宴饮之所。外椁箱是存放车马、禽畜、金帛等的库房,也即“外藏椁”。用以保“幽冥之灵”的,唯有便房。

“便房”还用于贮藏祭服。《后汉书·礼仪志》“诸郊庙祭服皆下便房”可证。这当是内椁箱的用途。

但是,说“便房”是后人礼拜死者的地方似不妥,因为“便房”处于封土中,后人不可能入而礼拜,唯一的例外是合葬时,《后汉书·礼仪志》载:“合葬:羡道开通,皇帝谒便房,太常导致羡道,去杖,中常待受,至柩前,谒,伏哭止如仪。”况且这只是东汉之制,西汉帝、后合葬同茔不同穴,故无此制。

那么,“藏房”何以又谓之“便房”?论者大都从释“便”字立论,如服虔说:“便房,藏中便坐也。”(《汉书·霍光传》注)又如单先进先生引《说文》:“便,安也。而释便(单先进)。笔者认为便便房便的本字,而是的假借字。黄肠题凑葬制的主要特点之一是选材考究并以木材之名命名之:黄肠题凑黄肠木即黄心柏木;枞木外藏椁木即松木;梓宫用梓属楸木(说详下),便房也不例外,是用楩木作成并因以名之,便同韵通假,便房实即楩房。对此,《汉仪注》本有记载:“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四寸,周二丈,内梓宫,次楩椁,柏黄肠题凑。”如淳注《汉书·霍光传》时即引用“楩椁”以注“便房”。颜师古说:“便房,小曲室也。如氏以为楩木名,非也。”(《汉书·霍光传》注)他的非难是不能成立的。

 

四、“梓宫”

应劭说:“梓宫者,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李善注引《风俗通义》)秦汉“以前,天子之棺直呼曰“棺”,《礼记·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可证。入秦汉后,天子之棺与臣民之棺有了不同的名号:天子曰“宫”,臣民称“棺”。这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物和反映。不过,秦汉时期名号尚未完全制度化,“凡人呼棺亦为宫也”(《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李善注引《风俗通义》);天子之棺也仍谓之“棺”,如《汉仪注》记皇帝之棺时皆谓之棺。可见,天子之棺与臣民之棺的主要区别并非如有的人所说,是“宫”与“棺”之间的名号之别(单先进),而在于:“礼,天子敛以梓器。”汉代的“梓”指梓属楸木,《说文》:“梓,楸也。”解“楸”曰:“楸,梓也。”当时以豫章郡(今江西省)所产梓木最佳(《潜夫论·浮侈》)。

“梓宫,由东园制作。东园,官署名,属少府,“主作陵内器物者也。”(《汉书·百官公卿表》师古注)故“梓宫”又多谓之“东园秘器”(《后汉书·礼仪志》);又因其饰为朱色而谓之“朱寿之器”、“朱棺”;(《后汉书·耿秉传》、《梁商传》)又因其饰有画而谓之“画梓寿器”、“画棺”(《后汉书·孝崇匽皇后纪》、《梁竦传》)。

据有关材料来看,西汉时期,皇帝、诸侯王皆可用“梓宫”,这与西汉前期王国“宫室百官同制京师”(《汉书·诸侯王表序》)的情况是相同的。皇后、王后与皇帝、诸侯王“同体”(《后汉书·皇后纪》),也可使用“梓宫”,皇后、王后以下的姬妾就不得使用这一葬具了,如元帝傅昭仪、定陶恭王丁姬死后用了“梓宫”,元始五年(公元四年)王莽便奏劾傅昭仪、丁姬僭礼,奏请更以木棺代(《汉书·外戚传》)。据《后汉书·礼仪志》载:“诸侯王、公主、贵人皆樟棺。”则东汉时诸侯王、王后也不得使用“梓宫”了,这可能是汉明帝“定诸侯王丧礼”(《华阳国志》卷十《先贤士女总赞·犍为士女·董钧》)时所作的变革。但与西汉一样,东汉也间或有某些权臣、宠臣受赐这一“殊礼”。

从已发掘的几座西汉“黄肠题凑”墓来看,各墓使用的“梓宫”重数不等。北京大葆台一号墓当为燕王墓,用了五重棺(一说三重);河北定县四十号汉墓当为中山王墓,也用了五重棺;长沙象鼻嘴一号墓当为长沙王墓,用了三重棺;在石家庄市北郊发现的一座带“王”字题记的“黄肠题凑”墓,棺椁形制不明,从痕迹看似为二重棺;江苏高邮天山一号墓当为广陵王墓,也用了二重棺。由此可见,西汉王墓使用的“梓宫”或为五重,或为三重,或为二重。王后墓可考者有长沙陡壁山一号墓,用了二重棺。从这几座墓使用的“梓宫”重数也可以看出:西汉棺重之制比较混乱,与墓主身份不尽一致。

各墓“梓宫”的尺寸也不尽相同,现举数例列为表二。又据《汉旧仪》载:“梓棺,素木长丈三尺,崇广四尺。”以一汉尺等于23厘米计,皇帝所用梓宫300厘米,宽、高各90厘米,这是内棺之制,皇帝梓宫当为五重,其余四重棺的尺寸,若以北京大葆台一号墓相应重数的棺的尺寸推算,当分别是:

第二重棺:长3.30、宽1.20、高1.20

第三重棺:长3.72、宽1.60、高1.60

第四重棺:长4.70、宽2.54、高2.26

第五重棺:长5.88、宽3.64、高2.90

需要说明,这些数字不是确切数字。但是,基本上可以反映皇帝“梓宫”各重棺的尺寸。

 

表二(单位:厘米)

 4.png

皇帝“梓宫”内外皆髹红漆,所谓“表里洞赤。”(《后汉书·礼仪志》),有“日、月、鸟、龟、龙、虎、连璧、偃月”等装饰(《后汉书·礼仪志》)。诸侯王、后的“梓宫”外髹黑漆,内髹红漆,北京大葆台一号墓、长沙象鼻嘴一号墓和陡壁山一号墓都是如此。据《后汉书·礼仪志》载,东汉之制,诸侯王、公主、贵人的棺饰以“云气画”。在长沙陡壁山一号墓的外棺盖顶上,发现有朱绘云纹痕迹。长沙象鼻嘴一号墓的外棺的盖档和侧板上均有朱色彩绘,花纹已模糊不清;中棺盖上有朱色方连形纹,两档有三角形纹组成的花纹。这两座西汉诸侯王、后一级的墓的棺饰似比《后汉书·礼仪志》所记东汉之制复杂一些。

 

五、余论

《礼记·檀弓》云:“葬也者,藏也。”这仅是就字义而论。实际上,丧葬从产生之日起即非单纯地把死者埋进地里了事,与当时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样,作为汉代丧葬制度的最高规格的“黄肠题凑”葬制,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和反映,具有不可忽视的政治意义。

“黄肠题凑”葬制也是汉代最高统治者穷奢极欲的反映,制造这套葬具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木材,还是劳动力价值的极大浪费,仅制造一具“梓宫”即“功将千万”(《潜夫论·浮侈》)。无怪乎王符说:“此之费工伤农,可为痛心!”(《潜夫论·浮侈》)汉帝送死之奢靡于此可略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