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田野实践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4-07-14 13:57
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田野实践操作规范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田野能力,本中心结合考古专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
2. 在进行标本取样时,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中所规定的采样方法。
3. 进行测绘式,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领导,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
5.按时参加实习期间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6.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记录,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发掘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7.尊敬师长,团结同事,与人融洽相处;爱护公物,爱惜粮食;不做影响居民生活的事情。
8.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严禁独自外出或单独行动。
9.积极宣传、模范执行文物法规,严禁随意破坏或将文物据为己有。
10.对违反纪律的同学,带队老师要严肃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要中止其实习活动,实习成绩记0分,并按规定给以处理。
11.实习活动结束后,每位同学都要撰写实习报告或总结,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并录入学生个人学籍表。
四川大学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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